【福建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暨“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经济工作的若干意见】
福建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暨“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闽政[2006]26号文下发实施)
前言
海洋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宝库,开发海洋蓝色国土,拓展生存和发展空间,已成为当今世界潮流。福建是海洋大省,国土资源一半在陆一半在海,这是极其宝贵的资源财富,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暨“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福建抓住国家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进一步把发展海洋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港、渔、景、涂、能”五大优势,实现由海洋资源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的根本性转变,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向海洋延伸,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根据闽政办〔2004〕116号文件,本《规划》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会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各涉海部门联合编制。《规划》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编制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意见》为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政府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政府引导和推进海洋经济开发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海洋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关键时期
一、“十五”发展成就
“十五”期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把握机遇,乘势而上,顺利完成了海洋经济“十五”计划提出的目标,为推进海洋资源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2005年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2144.6亿元,年均增长15.6%(按现价计算,下同);海洋产业增加值924.0亿元,年均增长14.9%,比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高4.1个百分点。2005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为14.1%,比2000年提高2.3个百分点。海洋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31.0:16.7:52.3调整为2005年的21.0:13.2:65.8,其中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以海洋经济为依托的沿海县(市)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二)主要海洋产业发展呈现新态势。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2005年总产值分别为334.0、747.3亿元,占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15.6%、34.8%;“十五”期间年均分别增长7.1%、24.7%,大大超过“十五”预期目标。滨海旅游、海水产品加工业、船舶修造等产业日益壮大,2005年总产值分别达470.3、180.0、40.9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4.9%、9.0%、13.2%。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海水产品加工、船舶修造五大产业占全省海洋产业总产值的82.6%,海洋支柱产业已经形成。
(三)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十五”期间全省港口货物吞吐量年均增长23%,初步形成了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和福州、湄洲湾(南、北岸)主枢纽港,大中小港口相配套的格局。2005年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96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492万标箱。港口腹地通道建设取得飞跃性发展,同三高速公路贯穿全省沿海,漳龙、京福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初步建成千里沿海防护堤和防护林体系、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加大了渔港避风港体系建设,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加强。
(四)科技兴海取得新成果。“十五”期间,全省每年
“科技兴海”投入达2000万元以上,一批重点科技项目顺利实施。其中总投资1.9亿元的国家863计划项目“台湾海峡及毗邻海域海洋动力环境实时立体监测系统”福建示范区项目全面推进;启动实施“中国近海资源综合调查与评价”福建子项目。沿海各设区市的海洋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全省海洋科技贡献率从2000年的50%提高到2005年的约55%。
专栏三 中国近海资源综合调查与评价
“我国近海资源综合调查与评价”(简称908专项)总体任务包括三项基本内容:开展我国近海海洋环境综合调查;开展我国近海海洋环境综合评价;构建我国近海“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预期成果:获得一批包括内水、领海和毗邻区的基础图件与数据资料,为实施海洋开发战略提供基础数据;提出一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的海洋环境评价报告,为国家决策提供依据;构建我国近海“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为建设我国近海“数字海洋”系统打好基础。计划安排:2003年启动前期工作;2004—2006年开展外业调查;2005—2007年开展我国近海海洋环境综合评价工作;2005—2008年开展我国近海“数字海洋”信息基础框架建设;2008年结题验收。总经费19.8亿元。
(五)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组织编制《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和《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开展重要港湾数模实验分析,完成海洋养殖和近海捕捞容量调查。全面开展九龙江、闽江等综合治理,启动海域水质环境与重点陆源排污口监测工作,形成由3个综合性海洋环境监测中心、15个海洋(渔业)环境监测站及200多个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固定站位组成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建立了4个赤潮监控区,赤潮发现率达100%。大力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建设,全省现有海洋自然保护区14个,保护面积18.16万公顷;湿地保护区39处,保护面积18.73万公顷。
(六)海域管理工作有了新提高。大力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许可和海域有偿使用等海洋管理制度,完善了海域使用许可审批程序。2003年和2005年福建两度被国家海洋局授予“全国海洋综合管理特等奖”。厦门市率先建立了海洋管理综合协调、综合执法机制,被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作为“厦门经验”在东亚地区推广。勘界和海岸线修测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探索养殖用海管理新模式,开展无居民岛的规划与管理工作,受理了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申请和审批。“十五”期间,制定出台了30多项涉海法规,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
专栏四 海洋经济与海洋产业
海洋经济是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
开发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海洋产业是人类利用海洋资源和空间进行的各类生产和服务活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直接从海洋获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2)直接从海洋获取的产品的一次加工生产和服务;(3)直接应用于海洋和海洋开发活动的产品的生产和服务;(4)利用海水或海洋空间作为生产过程的基本要素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5)与海洋密切相关的海洋科学研究、教育、社会服务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行业标准《海洋经济统计分类与代码》HY/T052-1999的规定,海洋第一产业包括海洋渔业;海洋第二产业包括海洋油气业、海滨砂矿业、海洋盐业、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和海水利用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等;海洋第三产业包括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科学研究、教育、社会服务业等。无论其所在地是否为沿海地区,均可视为海洋产业活动。
海洋相关经济活动包括:(1)海洋经济发展的前期基础活动,包括海洋调查、海洋测绘、海洋资源勘探等;(2)海洋科技研究与开发,包括国家支持的基础性研究、高技术开发等;(3)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包括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建设、区域性海洋污染整治等,以便保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五”发展环境
今后五到十年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快速成长期,也是人口、资源、环境等矛盾突出、瓶颈制约加剧的时期。综合分析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环境与条件,我省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诸多制约因素。
(一)面临的机遇。当前世界海洋经济快速增长,海洋科技不断取得重大进步,海洋石油、滨海旅游、现代海洋渔业和海洋交通运输业等海洋产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一个全国性的海洋经济大发展的新时期正在来临,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提供了有利的新环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区及其九大支撑体系建设将全面推进,将为进一步发展海洋经济提供新的发展空间。我省海域面积大于陆域面积,海洋渔业资源突出,深水港湾和岸线资源优越,海洋文化和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海洋矿产能源和岛屿资源开发潜力大,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提供了现实条件。福建地处东南沿海,面对台湾,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独特的对台优势,随着两岸关系的积极改善,闽台海洋经济合作将迎来良好机遇,未来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将更加突出。
专栏五 福建的海洋优势
福建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3324公里,具有“港、渔、景、涂、能”五大优势资源:一是深水港湾和岸线资源优越。其中深水岸线210.9公里,超大型深水码头岸线29处、42公里,可建设20—50万吨级泊位约100个,发展以港口为依托的临港工业条件优越。二是海洋渔业资源突出。全省水深200米以内的海洋渔场面积达12.15万平方公里,浅海滩涂可利用养殖面积达225万亩;已知的海洋鱼类有745种,贝类、藻、鱼、虾种类的数量居全国前列。三是滨海旅游发展条件较好。拥有多种多样的海岸类型,构成许多壮丽的自然景观。海洋文化底蕴深厚,福州船政文化、莆田妈祖文化等在海内外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滨海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的矿产有60多种,有工业利用价值的20余种,其中玻璃砂、铸型砂、标准砂和建筑砂是优势矿种。据初步调查海峡油气总量约2.9亿多吨。五是海洋能源和岛屿资源开发潜力大。我省具有全国最丰富的风能、潮汐能、波浪能等海洋新能源,有望形成新的优势产业。全省共有500平方米以上岛屿1546个,居全国第二,沿海岛屿总面积1324.1平方公里,有人居住岛屿101个,开发利用前景广阔。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低,有竞争力的海洋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不多,海洋能源开发与海水综合利用尚未形成规模;海洋研究力量没有形成合力,人才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程度不高;围填海规模不断扩大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近海捕捞过度造成渔业资源衰退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渔民转产转业难度加大;海洋综合管理和协调机制有待完善,各自为政、无序开发的状况仍然存在;港口结构性矛盾突出,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海洋灾害影响严重,防灾减灾能力不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救助、海洋灾害预警监控等公共服务体系薄弱;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受损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赤潮灾害频发,沿海滩涂、湿地面积减少,大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局部地区海洋生态安全。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与布局
一、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海洋经济发展,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以滨海城市和陆域经济为依托,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港口建设和港口经济为突破口,促进海洋资源深度开发和集约利用,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海洋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走出一条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联动发展、具有福建特色的海洋经济发展新路子,推进我省由海洋资源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转变,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新的战略支撑,凸显福建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格局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海陆联动原则。按照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加强陆域经济和海域经济的联动发展,实现陆海之间资源互补、产业互动、布局互联、协调发展。把海洋产业发展更好地与沿海、海岛的优势资源开发、特色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合理布局海洋产业和临港工业园区,加快形成功能分工明确的海洋产业带,在陆海联动中实现海洋产业的调整和布局的优化。
(二)坚持以港兴工原则。充分利用沿海深水良港众多和海运成本低廉等优势,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临港工业快速发展。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产业政策导向,着力发展高效益、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业,培植经济效益显著、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形成技术先进、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高素质海洋产业体系。
(三)坚持资源优化整合原则。推动港口、旅游和科技资源整合,淡化行政区划和行政隶属关系,促进海洋优势资源有效开发利用。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相结合的区域合作模式,大力推进与两个三角洲、内陆省份和省内各地区间的协作,深化海峡两岸涉海合作,促进经济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实现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
(四)坚持科技兴海原则。充分发挥海洋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加大对海洋科技的投入,不断提高我省海洋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发展海洋开发实用技术,有选择地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加强重大海洋基础研究并力争实现新的突破。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机制,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水平和海洋产业竞争力,实现海洋经济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
专栏六 海洋经济强省的内涵
海洋经济强省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其内涵和主要特征:一是海洋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增长,海洋经济总量达到较大规模,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举足轻重地位,各种要素、人口和劳动力趋海性移动加快,海洋产业成为吸纳劳动力、解决就业的重要产业。根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海洋经济强省的标准为海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0%(2005年我省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为14.1%,2010年争取达到18%以上)。二是海洋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海洋主导产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海洋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海洋产业体系。三是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占相当比重,海洋科技与信息化水平处于全国前列,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四是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建成有效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实现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五是海洋管理体制和机制健全,确保海洋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并举、海洋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确保海洋经济发展建立在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之上,努力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海洋环境生态化,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定位
(一)建成全国重要的临港制造业基地。按照临港工业发展现状和特点,重点发展重化工业和原材料、产品需要大进大出的产业,构筑闽东南临港工业带。大力实施项目带动,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石化基地和船舶修造基地、东南沿海新兴的海洋生物制药研发和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海洋能源开发和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二)建成全国高水平的海水养殖加工基地。以提升海洋渔业竞争力和渔民增收为核心,进一步优化养殖结构,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养殖品种,培育发展东山湾、三都湾等十大生态型海水养殖基地,积极开展闽台渔业合作,推进海水养殖业上新台阶。主攻水产品精深加工,建设连江、石狮、东山等十大海水产品加工基地,以加工业拉动和提升养殖业,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三)建成全国独具特色的滨海旅游基地。树立大旅游发展观,突出“海峡旅游”主题,推进旅游资源的整合、旅游功能的拓展和旅游网络的完善,优先发展“四岸、四岛”海滨旅游发展区,建成为我国重要的滨海旅游目的地和具有地方特色的蓝色滨海旅游带,以滨海旅游带动全省旅游的加快发展。
(四)建成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海洋科技创新与教育基地。建设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海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海洋应用技术推广,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加强海洋开发技术培训与人才培养,力争建成国家南方海洋科技研发中心、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海洋科考基地、海洋高新技术转化基地,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和人才支撑。
(五)建成海峡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示范基地。发挥“五缘”优势,拓展“六求”作为,继续做好厦门港、福州港对台海运直航试点,努力将东南沿海地区建成对台通航的重要通道和集散地;拓展闽台渔业、旅游和科技、人才等合作空间,建设两岸海洋经济全面合作与交流的重要示范基地,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
四、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海洋资源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转变,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进一步确立,海洋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具有较高集中度和竞争力的海洋产业体系进一步形成,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成效进一步显现,海洋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10年基本建成海洋综合实力强、产业结构合理、科技先进、信息化程度高、生态环境友好、体制机制健全的海洋经济强省。“十一五”期间具体指标是:
——海洋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全省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到2010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实现比2000年翻两番,达19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8%以上,继续保持在全国沿海省份的领先位置。
——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重要海洋产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海水产品产量达到
593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190亿元,增加值达到520亿元;实现港口吞吐量3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200万标箱,海洋交通运输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6.5%;滨海旅游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8%以上,入境旅游人数达到300万人次,国内旅游人数达到7000万人次以上;造船能力达到200万吨以上,船舶修造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9%;海洋生物制药、海洋风力发电、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其中海洋生物制药总产值突破20亿元,年均增长23.3%。
——海洋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海洋经济的新增长点,2010年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0%,海洋科技进步综合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先进行列,初步建成全国“科技兴海”的示范基地。
——沿海城市附近海域和重要海湾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海量比2005年减少10%,海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省45%近海海域达到海洋功能区水质标准,海洋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逐步实现重点入海河口、湿地、红树林及滩涂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生态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全方位、立体化的海洋环境和灾害预报系统初步建成,“安全海洋”、“生态海洋”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建设一批海洋经济强市、强县(市、区)。到2010年,全省形成3-5个海洋产业总产值超100亿元的海洋经济强县(市、区)以及一批海洋产业总产值超过10亿元的大型海洋骨干企业,以海洋经济强市、强县推动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专栏七 “十一五”期间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 单位:亿元
类别 指 标 2005年 2010年 年均增长
海洋经济总量 海洋产业总产值 2144.64 4563.30 16%
海洋产业增加值
924.00 1900.00 16%
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
省生产总值比重 14.1% 18%以上
海洋经济结构
海洋三次产业结构(%) 21:13.2:65.8 15.3:14.0:70.7
海洋科技创新
海洋科技进步贡献率 55% 60%
海洋生态环境 主要污染物排海量 比2005年减少10%
近岸海域水质 45%近海海域达到海洋功能区水质标准
重点海域监控区内
赤潮发现率 100%
五、发展布局
(一)总体空间布局
海洋经济发展布局要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两岸三地,纵深推进、连片发展,和谐平安、服务大局”的基本态势,以福州、厦门、泉州三大中心城市为核心,以漳州、莆田、宁德为重点,连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发展,做大做强海洋产业和临港工业,增强沿海一线的辐射、带动和支撑作用;强化港口基础设施和腹地通道建设,促进南平、三明、龙岩发展,形成纵深推进、连片发展的格局;发挥海洋大通道功能,构建服务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的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加强对台平台建设,服务全国发展大局。
海岸带与海湾要以《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为依据,重点发展厦门、福州、湄洲湾(南、北岸)等主枢纽港,积极发展海水产品加工业、船舶修造业和临港重化工业,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业和滨海旅游业等,建成我省海洋二、三产业的重要基地。
浅海滩涂要根据“宜渔则渔、宜垦则垦”原则,严格依法和科学开发利用,重点发展生态养殖,大力发展特色渔业、高科技渔业和高附加值渔业。
海岛及邻近海域要按照“整合沿海、延伸海岛、加强互通、扩大共享”和“大岛建、小岛迁、有条件的陆岛连”的思路,重点发展海洋农牧化和海岛休闲、观光、生态特色旅游,加强风能、波浪能和潮汐能电站建设,建立海岛及邻近海域自然保护区。
(二)构建四大海洋经济集聚区
立足海域自然属性特点,依据各区域的资源比较优势,结合行政区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北到南构建四个能够集中体现各地海洋优势与发展特色的海洋经济集聚区。
——闽东海洋经济集聚区。闽东拥有全省最长的海岸线、最多的滩涂和渔场、得天独厚的天然良港,以及丰富的滨海非金属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和海洋新能源等,要加快发展成为我省东北部临港工业、水产养殖、修造船、海洋新能源和重要滨海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新兴区域。
——闽江口海洋经济集聚区。闽江口旅游景点众多,海域天然饵料丰富,鱼、虾、蟹和经济贝类品种繁多,福州港是我国主要贸易口岸和沿海19个主枢纽港之一。要大力发展电力、修造船、钢铁等临港重化工业,建设罗源湾、福清湾和平潭岛沿岸海洋农牧化基地和较完备的远洋渔业,扶持发展港口物流业、滨海旅游业和海洋运输业,开发利用风能、潮汐能等新能源,加快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海洋经济发展重要的新增长区域。
——湄洲湾、泉州湾海洋经济集聚区。该区域具有良好的深水岸线,宽坦的陆域,便捷的交通和丰富多样的旅游资源,要加快建设成为国家重点石化基地之一,我省新兴临港工业和能源基地、海洋交通运输基地、远洋渔业基地、区域性物流枢纽中心,成为我国东南沿海海洋经济发展新的亮点地区。
——厦门、漳州海洋经济集聚区。该区拥有良好的港口、丰富的浅海滩涂、海洋生物资源、滨海矿产资源和富有特色的旅游资源,具有雄厚的海洋科技力量。要大力发展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等高新技术产业,壮大港口运输业、临港工业和滨海旅游业,优化提升海洋渔业,积极拓展闽台海洋合作,加快建设成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海洋综合开发基地和海洋经济发展的优势区域。
第三章 港口物流业
适应外向型经济大进大出和解决煤炭、石油、矿石等重要物资进出的需要,按照规模化、大型化、集装箱化和信息化的要求,推进重要港湾的实质性整合,加快建设海峡西岸港口群,拓展港口经济腹地,培育和发展现代港口物流园区,积极参与全国大型港口运输、中转的布局分工,构建海峡西岸航运新格局。
一、建设现代化海峡西岸港口群
(一)合理利用港口资源。珍惜港口岸线、陆域、水域资源,按照统筹规划、远近结合、深水深用、综合开发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段岸线、各块陆域、各片水域的功能定位,推进港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建设规划、临港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照港口发展规律,加大重要港湾的协调和整合力度,建立港政、航政、运政一体化管理,解决一湾多港、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无序竞争问题,优化配置港口资源。
(二)提高港口吞吐能力。按照相对集中、突出重点和大型化、集约化发展的原则,重点抓好厦门、福州、湄洲湾(南、北岸)三大港口建设,着力提高大型集装箱、油气化工、煤炭和矿石四大货类通过能力,将厦门港建成以国际集装箱干线运输为特色的国际航运枢纽港,将福州港建成以大型散货运输中转为特色的主枢纽港,将湄洲湾(南、北岸)建成以大型液体散货中转和重型石化以及内贸集装箱运输为特色的主枢纽港,将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建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拓展两翼、对接两洲服务的区域性重要港口。配套建设厦门港10万吨级、福州港罗源湾港区30万吨级、福州港江阴港区10万吨级、湄洲湾10万吨级等一批大型深水航道。争取到2010年建成福州、厦门两个亿吨大港,形成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海峡西岸港口群,成为我国内地最便捷的对台通道和出海通道。
(三)拓展港口经济腹地。围绕增强港口对腹地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在省内疏港公路和铁路沿线,合理规划布局产业集中区和物流园区,推进城镇带和产业带建设。加快推进温福、福厦、厦深、龙厦、向莆等干线铁路和连接港口的支线、专用铁路建设,改造提升鹰厦、外福、漳泉肖铁路,形成省内“二纵三横”铁路网;进一步推进“三纵八横”高速公路主骨干架和重点港区疏港公路、高速公路支线、连接线建设,加快完善“两纵两横”国道、“八纵九横”省道建设和改造,构筑我省主要港区与省内及周边地区的重要工业基地、产业中心、交通枢纽、重要城市之间的交通网络体系,形成以厦门港、福州港、湄洲湾港和宁德港为起终点,通往中西部、对接大京九的综合运输通道。推进福州、厦门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建设,完善枢纽站场配套体系和通港交通体系,提高换乘、换载效率和港口疏通能力。
专栏八 沿海港口通往内陆腹地的大通道计划
★第一条通道以厦门港为龙头,经漳州、龙岩、长汀,往江西与中西部地区联接,主要由国家高速公路厦成线福建段、国道319和龙厦快速铁路、龙赣铁路构成。
★第二条通道以福州港为龙头,经三明、南平往江西、浙江等方向延伸,主要由国家高速公路福银线福建段、京台线福建段、国道316和向莆铁路、外福铁路等构成。
★第三条通道以湄洲湾港为龙头,经三明往江西方向延伸,主要由国家高速公路泉南线福建段、向莆铁路等构成。
★第四条通道以宁德港为龙头,经福安、周宁、政和、武夷山,往江西等中西部地区延伸,主要由国家高速公路沈海线宁上联络线构成。
二、提高综合运输能力
加快调整船舶结构,重点开发和发展节能、高效的集装箱运输船,鼓励发展大动力、高效益的运输船舶,促进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海运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培育集装箱干线航线,努力开辟新的远洋国际航线和对台航线,加强海上通道建设。沿海国内客运以发展客货滚装运输为主,适当发展高速客轮和双体客轮,在滨海旅游区发展新型旅游船。加快省内海运业的优势整合,大力发展沿海运输、远洋运输和江海联运,积极推动与两个三角洲及其他国内外海运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推进航运企业的重组和改造,培育壮大福建轮船总公司、厦门轮船总公司等优势企业,鼓励企业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树立品牌意识;促进中小航运企业采用信息技术,提高专业化和组织管理水平,节约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逐步增强行业竞争能力。
三、培育和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业
依托枢纽港和重要港口,统筹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扶持培育一批大中型综合性现代物流中心,建设与现代物流相配套的内陆中转货运网络,推行水、陆、空多式联运,促进港口集疏运体系向多元化、立体化方向发展。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根据漳州、莆田、宁德等地的临港工业发展需要,建设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或专业配送中心,形成多层次、点线面结合的物流网络体系。延伸保税区政策功能,实施区港联动模式,引进一批国际大型先进物流企业,推广先进的物流管理经验。加快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推进传统物流企业转型。推行“就近报关、口岸验放”和“铁海联运”的通关模式,加快建设适应进口货物属地验放的快速转关通道,实现进出口货物的快速流转。结合“数字福建”建设,构建电子交易平台、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物流信息网络系统。
“十一五”期间,积极推进厦门海空港保税联动区、东渡粮食码头粮食中转接运、漳州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和招商局(漳州)厦门湾国际粮食物流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好福州松下港散粮中转库、古雷开发区能源化工物流园区等项目前期工作。
第四章 临港工业
充分利用优越的港口条件,积极把握我国冶金、能源等大型重化工业项目布局向沿海地区调整转移的机遇,依托工业园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等,大力发展需要通过港口大进大出的石化、冶金、能源、汽车、浆纸及木材加工等临港工业;突出港口、临港工业园区和城市相互融合发展,通过项目组团带动,优化空间布局,打造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临港工业基地,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奠定基础。
专栏九 广义的海洋经济
海洋经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专栏四所界定的海洋经济与海洋产业就是狭义的海洋经济。目前大部分沿海国家包括我国都采用这个标准,根据这一标准,临港工业不纳入海洋产业统计范围。广义的海洋经济是大海洋经济的范畴,就是把所有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空间形成的各类海洋产业,以及依赖海洋而形成的临港工业都纳入海洋经济统计范围。美国、日本等一些西方海洋强国大都同时采用这两种标准。目前,我国沿海省、市在制定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设计海洋经济发展目标时,也把临港工业纳入海洋产业体系。但为与国家海洋经济统计口径相一致,一般不把其总产值和增加值计算到海洋经济总量中。
一、加快培育临港产业集群
依托沿海港口资源和现有工业基础,以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为切入点,重点推进马尾开发区、江阴工业区、融侨开发区、秀屿开发区、湖里工业区、海沧台商投资区、中银开发区、漳州古雷开发区等十大临港工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培育壮大以湄洲湾和厦门海沧为中心的临港石化产业集群、以福州和厦门为中心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以漳州中银开发区为重点的港口工程机械产业集群等十大临港产业集群。
二、推进大型石化基地建设
以炼化一体化项目为龙头,实施以上游带动下游,以中下游促进上游发展的双向推进战略,不断延伸产业链,带动石油化工、合成材料、有机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建材等快速发展,形成八大石化产业链。湄洲湾石化工业基地以成品油、聚烯烃、芳烃、有机化工等石化中上游原料为重点,厦门海沧石化基地以重石脑油为原料的芳烃系列有机化工为重点,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集中度和产业配套能力,带动沿海及铁路沿线其他地区石化工业发展,形成具有较强区域竞争优势的石化产业集群。根据市场需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建设福州江阴精细化工园区,推进宁德三都澳、漳州古雷等沿海及铁路、公路沿线石化工业项目建设。
三、壮大临港能源产业
依托大型深水港口,引进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等省外、国外能源,加快推进核电站建设,争取建设国家能源储备中转基地,发展港口型能源工业,形成能源产业集群。
——沿海电厂。以电力需求为导向,加快沿海负荷中心电源建设,优化电源点布局,调整电力生产结构,利用沿海港口条件和厂址资源,合理布局建设大型港口火电厂和核电站。重点建设福建核电站一期、宁德火电厂一期、可门火电厂一期、江阴火电厂一期、漳州后石电厂7号机组、华能福州电厂三期、罗源火电厂一期等项目。积极做好其他电源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适时推进建设。
——液化天然气。按照能源多元化、清洁化、优质化的要求,引进国外液化气资源,重点建设福建LNG总体项目一期工程,包括莆田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及其配套的莆田、晋江、厦门东部三个燃气电厂和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个城市燃气管网工程。
——能源储备。加强省际和国际能源合作,积极开拓省外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来源,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和能源生产供应基地,利用我省沿海深水港条件建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争取国家在湄洲湾、三都澳等布点建设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和规划建设沿海输气(天然气)、输油(成品油)管道建设,建立能源储备体系,增强能源储备保障能力。
四、发展其他临港重化项目
提高汽车工业竞争力。以东南汽车、厦门金龙为龙头,加快建设福州青口汽车城和厦门汽车城,推进有竞争力的整车和重要零部件、系列配套产品的开发。加快推进与国内外大型汽车集团的战略联合,努力形成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企业联盟、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加快发展临港冶金产业。推动省内骨干钢铁企业的联合重组和对外合作,推进漳州特殊钢、宁德漳湾千万吨钢铁和福州镍合金等临港大型项目布点建设,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冷轧薄板、冷轧不锈钢、镀锌板、涂镀层板、宽厚板等优质产品和系列深加工产品,优化钢铁产业结构。积极稳妥发展铜加工业,提高铜冶炼技术水平。推进铝、钨等有色金属行业向精深加工发展,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推进林产加工业发展。依托莆田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和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建立全国进口原木集散中心和贸易加工中心,布局建设木材加工项目。积极推进沿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和以进口木片、废纸、浆板为原料的浆纸项目建设,全方位提升我省造纸工业水平,建设临港制浆造纸产业集群,形成全国木浆生产基地。
第五章 海洋渔业
以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快渔业增长方式转变,深化渔业结构调整,扎实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做大做强海水养殖业、海水产品加工业、远洋渔业和休闲渔业,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扩大水产品出口,加强水产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渔区社会和谐发展。
一、推进渔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按照“坚决压缩近海捕捞,积极拓展远洋渔业,努力提升水产养殖,培育发展休闲渔业”的方针,继续推进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行动”,促进标准化、规范化养殖生产,推广生态型海水养殖模式。实施海水养殖苗种工程,大力发展大黄鱼、鲍鱼、鳗鱼、紫菜等九大优势品种,加快建设水产原良种场和区域引种中心,提高良种覆盖率。建设福州、宁德、泉州等升降式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产业化基地和漳州、莆田等鱼虾贝藻生态互补的立体养殖示范基地,积极发展工厂化养殖等节能、节水、高效益、自动化的环保型设施养殖业。继续控制近内海捕捞强度,加快发展远洋渔业,积极拓展境外和大洋性远洋渔业生产,加快培植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远洋渔业龙头企业和远洋渔业生产基地、冷藏加工基地。大力发展渔区二、三产业,大力实施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工程,加强转产渔民培训工作,引导渔民从事养殖、加工、水产品运销等行业,不断拓宽渔民就业渠道。积极发展休闲渔业,重点建设厦门休闲渔业主题园、漳州东山海上游钓公园、泉州丰泽海上休闲渔庄、宁德三都澳海上休闲渔排、漳州观赏鱼养殖基地等,延伸海水养殖业产业链。
二、拓展海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业
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拥有省著名商标、有机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无公害食品标志的水产品,提升海水产品加工的质量水平。拓宽海水产品加工的广度和深度,扩大贝类、藻类、低值鱼类等大宗产品、低值产品的精深加工,改进烤鳗工艺、技术,提高海水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冷藏、配送能力,推广辐射保鲜、集装箱保鲜、气体置换包装保鲜、冻结保鲜等新技术,提高国内外市场供应能力。积极发展水产品来料加工,充分利用好国外资源,扩大国内就业。建设连江海峡两岸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福清、石狮、东山等国家级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推进水产加工产业集聚。重点培育若干个辐射带动能力大、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开拓能力强、创汇水平高的渔业龙头企业。按照市场连基地、基地促市场的原则,加快产地水产品市场建设,培育水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等区域性流通中心,鼓励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网上销售等现代营销方式,形成高效的现代水产品流通网络。
三、努力构建“安全渔业”
积极推进水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渔业产地环境、渔业投入品、初级水产品等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高水产品的安全性。加快地方特色大宗水产养殖品种、技术规范、水产加工和速测技术等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完善渔业养殖许可管理制度。深入实施“水产品放心工程”,强化对渔业用药的管理。完善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健全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和疫情报告制度,提高应对水产品重大疫病的能力。建立完善渔业环境监测网络,切实提高对生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继续加大对渔港、渔用航标和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等与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项目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连江黄歧、晋江深沪、石狮祥芝、东山大澳、惠安崇武等9个国家级中心渔港,新建莆田石城、东山澳角、石狮东浦、石狮梅林等11个国家一级渔港,配套建设一批海岛型渔港和二、三级渔港,完善渔港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力争渔船就近避风率达75%以上。
四、促进渔区社会和谐发展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现代渔业为主攻方向,统筹渔业基础设施和渔区渔村建设,着力解决渔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着力加强渔港的改造建设,提升综合功能,聚集渔区人口,壮大渔港经济,以渔港建设带动小城镇发展,形成渔港现代化、渔业产业化、渔区城镇化、临港产业多元化的现代渔港经济区。努力改善海岛渔区陆岛交通、供水供电、邮政通讯、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突破影响海岛渔民生产生活的瓶颈制约。做好渔民水域滩涂占用补偿和安置工作,维护渔民权益,化解渔区社会矛盾。鼓励、扶持渔业行业协会和渔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和渔民社会保障制度试点,建设更加和谐发展的新渔区。
第六章 滨海旅游业
突出海洋生态和海洋文化特色,以厦门、福州和泉州为中心,实施旅游精品战略,提升滨海休闲度假、滨海文化体验、滨海生态观光三大主导旅游功能,建成我国重要的滨海旅游目的地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蓝色滨海旅游带。
一、构筑滨海旅游新格局
优先建设“四岸、四岛”滨海旅游发展区,即:泉州黄金海岸、厦门假日海岸、宁德绿色海岸和福州阳光海岸,鼓浪屿、东山岛、湄洲岛和平潭岛;使滨海旅游向海洋旅游扩展,形成海上、海岸、腹地三大旅游产品系列,休闲度假、生态观光、宗教文化、都市体验四大旅游产品类型,海滨都市休闲游、海滨文化体验游、海滨民俗宗教游等黄金旅游线路,海峡旅游博览会、厦门国际音乐节、妈祖文化旅游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等旅游节庆。完善沿海一线旅游城市的功能,强化旅游城市在集聚旅游产业和延伸旅游产业链中的作用。
二、开发滨海旅游精品
充分发挥滨海条件独特、文化内涵深厚、生态环境良好和闽台关系密切的优势,突出旅游产品特色,提升旅游产品功能,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培植强势旅游品牌,构建以“旅游品牌、重点项目、精品线路、经典节庆”为载体的旅游产品体系。重点拓展提升鼓浪琴岛、惠女风采、妈祖朝觐、滨海火山、海丝文化等旅游品牌,推进马尾船政文化旅游区、厦门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厦门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东山金銮湾旅游度假区、惠安青山湾滨海旅游区、三都澳海上旅游区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海洋文化产业,筹划建设滨海影视基地,力争在全国率先建立海洋博物馆。继续做好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地区旅游业务,启动福建居民赴澎湖地区旅游业务,争取将旅游线路延伸到台湾本岛,吸引台湾民众来闽寻根谒祖、观光游览、休闲度假。
三、拓展旅游市场空间
发挥我省承南启北的区位优势,抓住沿海高速公路贯通的有利时机,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营销活动,有效拓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市场,积极向环渤海地区和内地发展,寻找新的市场增长空间。突出“海峡旅游”主题,以两岸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为龙头,加强闽台旅游互动,在资源开发、市场拓展、产业投资、企业管理、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全方位、多层面搭建海峡旅游发展平台,努力使福建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主要通道。借助亚太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趋势,积极发展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客源市场,努力拓展欧洲、北美、大洋洲客源市场。
第七章 船舶修造业
抓住国际船舶工业重组转移的有利机遇,充分发挥我省沿海及主要岛屿修造船历史悠久、船坞条件好、零部件加工能力强等优势,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壮大龙头企业,提高修造船技术水平,建设发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出口船舶、游艇和各种大中型船舶修造,带动形成船用机械、机电设备等配套产业链,打造现代船舶修造业,使船舶工业成为我省有特色、有实力的重要海洋产业。
一、建设四大修造船基地
做大做强厦门、福州、泉州、宁德四大修造船基地。厦门要加快厦船重工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形成“一坞、二台、三码头”的生产布局;福州要加快马尾造船厂重组改制,填平补齐设施,建成年产2-5万吨级船舶8艘,5000吨级以下船舶20艘;泉州要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吸引国外资金,形成年产10-30万吨级以上船舶12艘、年修理10-30万吨船舶100艘以上的大型修造船基地;宁德要重点培育2-3家现代化的中型造船总装厂和船用设备配套企业,建成出口船、修船、改装、贸易及大型旧船拆解等多功能修造船生产基地。引进国外先进的造船设计软件,提高船舶产品的设计开发能力,力争2010年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产品占出口船的比重不低于70%。进一步优化集装箱货船、大功率拖船及金枪渔船系列船型,形成船舶工业的拳头产品。
二、做精做专做大船舶修理业
确立修造并举方针,做精做专船舶修理业,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福安、龙海、连江、平潭等地方船舶修理业,提高外轮、台轮修理的技术含量,缩短坞期,提高修船业务的外向度和经济效益。“十一五”期间重点完成厦门10万吨级修船中心和泉州30万吨级大型修船基地建设,培育修船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满足全省及周边港口对外开放的需要。
三、延伸拓展船舶工业产业链
以造船带动钢结构、分段、仓口盖制作及船用机电设备配套等四大产业链的发展。引进国外技术,开发生产船用电缆、电机、电控设备、通讯导航、配电盘、开关等配套产品,开发本土化船舶机械设备。以造船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和健全研发中心,联合专业设计院,在提高生产设计水平的基础上,实现基本设计、详细设计、生产设计一体化。建立船舶物流配送中心、涂装和劳务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