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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试题保密期限有新规定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6-05 16:16:16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2008年国家招生政策有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对高考试题保密期限有新的规定,将以前的“启用之前属于绝密”修改为“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绝密事项处理”。也就是说,在高考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前,涉及泄题和利用无线电工具传输试题及答案者,均将按照国家《保密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始终是高考的第一要务。我省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都要把高考试题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对当地的高考试卷安全负总责。试卷等各种考试材料的印制、运送、保管、分发以及答卷回收、保管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要对试卷安全各环节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地要严格按照闽招委[2008]8号文件规定,在试卷入库前,对所有试卷保密室及答卷保管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责编: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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