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助学贷款违约三个月以上,将在学校内网通报。今后,我省将形成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这是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的。 据了解,这项制度的具体做法是:每年两次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全省国家助学贷款进展及学生履约情况。对违约三个月以上的毕业生,由其高校 在学校网络上公布;对违约一年以上的,经银行学校核实确认后,可按合同约定,由国家助学贷款省级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后,在相关网站或公开媒体上公布贷款学生的详细信息,以强化学生信用意识,督促学生按时还款。(东南快报 记者 齐榕) (责编:金婷)
据了解,这项制度的具体做法是:每年两次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全省国家助学贷款进展及学生履约情况。对违约三个月以上的毕业生,由其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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